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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建立以来,广西一直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本年9月30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民族团结前进创立活动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充沛总结了60年来广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继续建造民族团结前进榜样区的名贵经历,进一步清晰了推进广西新时代民族团结前进创立活动的详细要求。
《决议》环绕稳固“民族团结前进”这一主线,在政治根底、思维根底、安排根底、物质根底、文明根底、教育根底、社会根底、法治根底八个方面作了详细的可操作性的规则。清晰了各级人民政府的责任,在财力保证、文明建造、教育掩盖、法治完善等方面都有详细的规则,有效地保证了决议的施行根底。与此一起,《决议》具有明显的广西特征, 在留意与党的民族政策相统一相衔接的一起,也统筹了广西的特征。比方把每年农历三月定为自治区“民族团结前进宣传月”。
在物质根底方面,《决议》清晰了各级人民政府将民族团结前进事业归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规划。把民族团结前进创立经费归入财政预算,全面施行村庄复兴战略,大力推进脱贫攻坚,加速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开展。
在教育根底方面,清晰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前进教育,将民族团结前进教育归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作为德育、思维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贯穿于教育、教育各个环节,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区教育的投入。
在文明根底方面,清晰了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应当加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造。大力施行中华民族优异传统文明传承、开展和立异工程,尊重、维护和宏扬少数民族优异文明,推进各民族文明交融和立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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